习近平离京出席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并对秘鲁进行访问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有效途径
学习贯彻三次全会精神在行动●“振兴路上谱新篇”|十八洞村的明白账

四川旺苍县构建“营转非”客车常态化监管机制

发布时间:2015-08-07  来源:中国法治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全民公众讯(唐福升 杨森)8月7日,笔者从旺苍公安部门了解到,四川省旺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针对“营转非”客车零散、不易监管的实际,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创新构建了责任监管、源头监管、动态监管三大“营转非”客车常态化监管机制。

  建立责任监管机制

  “我们大队以省政府部署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为契机,积极主动向县委、县政府汇报‘营转非’客车监管的难点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提请县政府建立了‘车辆所有人、车辆所属单位、车辆属地乡镇交管办’三位一体的‘营转非’客车责任监管体系。”旺苍交警大队大队长阳光伟介绍。

  据介绍,该大队依靠县委、县政府,从两个方面建立了“营转非”客车责任监管体系。在建立“人”的责任追究机制方面,按照“谁的人、谁负责”的原则,凡是车辆发生致人死亡道路交通事故的,除依法追究车辆驾驶人的法律责任外,一律追究车辆所有人、车辆所有人所属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相关责任;在建立属地监管责任机制方面,按照“属地管辖、分类监管、分级实施”原则,将车辆及车辆所有人、车辆所属单位、车辆驾驶人监管责任落实到属地乡镇交管办,形成县管、乡镇交管办落实的“营转非”客车监管责任机制。

  建立源头监管机制

  在落实“营转非”客车户籍化源头监管方面,该大队建立了“公安交警、属地乡镇交管办、车辆所属单位”三方监管车辆及车辆所有人、车辆所属单位、车辆驾驶人的源头监管机制。

  “我们镇交管办着力加强对辖区‘营转非’客车的档案信息管理,切实做到逐车、逐人登记造册,不断健全户籍化管理工作台账,并根据每月实际情形的变化,修改、完善档案信息。针对使用年限达到报废标准或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营转非’客车,我们及时会同辖区交警中队和派出所,逐车督促车主办理注销登记,监督车辆所有人或车辆所属单位实施切割解体。”旺苍县白水镇副镇长、镇交管办主任张强对笔者介绍。

  据了解,该大队根据车驾信息平台基础数据,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督促乡镇交管办对辖区的“营转非”客车及车辆所有人、车辆所属单位、车辆驾驶人信息进行采集,并将采集到的信息传送至辖区交警中队,由辖区交警中队录入相关公安交警平台。截至目前,旺苍县“营转非”客车信息采集已有49辆,信息采集率达到了100%,有效增加了“营转非”客车监管的针对性。

  建立动态监管机制

  “我们和交警部门建立了‘营转非’客车临检和巡检机制,组织执法人员深入‘营转非’客车所属单位、所属辖区乡镇交管办进行检查,检查中坚持做到见车、见人、见证照,及时整改排查人、车的安全隐患。”旺苍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所长陈内知说。

  据悉,除了与公路运输管理部门建立了“营转非”客车临检和巡检机制外,该大队还落实了车管、驾管、违法处理和事故处理等“窗口”业务的联查机制,在办理“营转非”客车及驾驶人业务时,全面启动窗口业务联查机制,加强对“营转非”客车及驾驶人的核查,发现问题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同时,该大队与公路运输管理部门通过设置固定检查卡点和流动巡逻,严查“营转非”客车出租、转借及其他从事非法运输行为,一经查获,交警部门和公路运输管理部门均按各自执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实施顶格处罚。

中国法治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