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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化市两男子利用“伪基站”发送垃圾信息30余万条

发布时间:2015-07-13  来源:中国法治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利用“伪基站”发送垃圾信息30余万条

两男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获刑

  公众全民讯(车彦霖)手机遭到垃圾短信的“狂轰乱炸”,相关区域的信号突现异常,而“伪基站”就是罪魁祸首。近日,敦化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了一起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的案件,敦化市两男子因利用“伪基站”向市民发送垃圾信息,双双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2014年11月,被告人解某为了获取私利,通过网络购买了一套“伪基站”设备,2014年11月份至2015年2月份期间,解某利用“伪基站”设备,多次在敦化市百货大楼、中心市场等中心地带,为某酒吧、某鞋城、某汽车美容会所等多个商家群发宣传信息共计312929条,累计直接影响范围695.40小时。

  2015年3月2日上午,被告人解某伙同被告人王某利用“伪基站”设备,在敦化市内为某装饰有限公司群发宣传短信。当日下午,被告人王某利用解某提供的伪基站设备在敦化市某小区附近,继续为该装饰有限公司群发宣传短信时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被告人解某伙同王某共为该装饰有限公司群发宣传信息12146条,直接影响范围26.99小时。被告人解某利用“伪基站”群发短信共获利人民币7000元。案发后,被告人解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解某、王某,非法使用“伪基站”设备,干扰公用电信网络信号,危害公共安全,其二人行为均已构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鉴于被告人解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被告人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悔罪表现,可依法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依法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判处被告人解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被告人解某非法所得人民币70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中国法治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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