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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威远县检察院:重点整治越权办案、干预办案等问题

发布时间:2015-03-16  来源:中国法治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公众全民讯(王志斌 李八中)3月16日,四川省威远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通报会。

  该院按照高检院、省检察院和市检察院安排部署,结合实际,从2014年12月至2015年12月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威远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双(左三),政治处主任罗晓吾(左四),专职检委会委员李健(左二),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王敏(左一)通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通报会现场。

  高标准严要求 规范司法行为

  威远县人民检察院把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该院提出,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一方面担负着“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责,必须着力增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强化诉讼监督、刑罚执行监督等,促进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另一方面检察机关作为司法机关必须做到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正确行使检察权。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是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能力的重要举措,是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现实要求。该院明确,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扎实开展好专项整治活动,着力规范司法行为,使活动取得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成效。

威远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双通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通报会现场。

  整治重点 突出十个方面

  威远县检察院将“坚持以更新司法理念为先导,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关键,以严格执行法律为基础,以深化检察改革为动力,以落实‘两个责任’为保障,以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支撑”作为基本原则,重点围绕检察机关案件管理、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公诉、未成人检察、民行检察、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控告申诉检察、职务犯罪预防、司法警察等部门和环节,突出整治十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司法作风方面的问题;二是不严格执行办案规范和纪律规定的问题;三是侵犯当事人、律师诉讼权利和合法要求的问题,四是强制措施和侦查行为不规范的问题;五是诉讼监督不规范的问题;六是为追求考评成绩而弄虚作假的问题;七是案件的集中管理与条线管理执行不到位、责任追究不落实的问题;八是越权办案、违规插手经济活动的问题;九是泄露、打探案情、干预办案的问题;十是接受吃请、收受贿赂、以案谋私的问题。

威远县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案件受理窗口。

威远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双(中),专职检委会委员李健(右一)向媒体介绍各科室工作情况。

  强化督查,确保取得实效

  该院党组1月14日审议下发《威远县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专项整治工作分动员部署、对照检查、整改落实、总结验收四个阶段进行,对每个阶段的目标任务、开展方式、工作责任、时间要求等内容进行了细化实化。2015年1月16日,威远县检察院召开全体干警大会进行了动员部署,并在 2 月11日的全院检察工作会议作了安排部署。目前,此项工作正按计划有序开展。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走过场,认真开展,取得实效,该院将对活动切实加强领导,适时开展督查。第一,采取“自己查”和“社会评”相结合的形式,全面客观地查找检察机关不规范司法的突出问题,主动听取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和人民群众的意见。第二,把规范司法行为情况纳入巡视工作范围,并组成由副检察长、纪检组长带队的督导组,对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察。第三,对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部门和负责人要追责并提出改进意见。第四,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抓反面典型,从严查处。第五,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倒查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威远县检察院设立律师阅卷室。

威远县检察院荣获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同时,威远县检察院将坚持走群众路线,开门整治。广泛听取和收集有关单位、人民群众的意见,从而把问题找得更准,整改措施更实,司法行为更加规范,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中国法治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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