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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借车给朋友 车毁人伤还成了被告

发布时间:2014-11-26  来源:中国法治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公众全民讯(徐小娟)好心将刚买的新车借给朋友,没有想到车毁了,人伤了,还被告到法庭,承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阿瓦提县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纠纷案。

  被告刘某和王某是从小一起长大的铁哥们。2014年9月10日,被告刘某新买了一辆北京现代小轿车,被告王某因需外出办事,向被告刘某提出借车,刘某为了哥们义气,将新车借给其使用。王某因刚拿上机动车驾驶证,在行驶中违规操作,车翻至路基下,车门和引擎盖严重变形,原告李某被撞成重伤。

  法官在充分了解案情后,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首先对被告刘某将车借给王某的行为进行批评;其次通过对双方当事人释法晰理、摆事实、讲道理,做了大量的调解说服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刘某、王某一次性赔偿原告李某经济损失40000元。

  为了安全,请不要将车借给他人。(讯息来源:阿瓦提县人民法院)

中国法治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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