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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发布水上搜救应急预案气象部门承担相关服务职责

发布时间:2014-07-12  来源:中国公共公众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公众全民讯(齐忻敏)“因大雾、暴雨、雾霾、沙尘暴、大雪等气象灾害造成能见度不足100米,要启动一级红色预警……”《山西省水上搜救应急预案》日前经省政府同意印发执行,今后,该省将分四个级别预警应对气象灾害,并通过建立专业队伍、明确分工职责,使水上突发事件危害降至最低。

  山西省气象部门作为水上搜救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对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根据需要,开展现场应急气象服务工作。

  预案规定,灾害程度启动预警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红色)为最高级别。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将启动一级预警:各种突发或因大雾、暴雨、雾霾、沙尘暴、大雪等气象灾害造成能见度不足100米;监测预报山体滑坡处于临灾变形阶段,已发布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一级预警信息;监测预报有特大洪峰的信息;辖段水域内安全形势特别严峻,发生特大突发事件或季度内连续发生两次死亡10人以上的突发事件,或月度内局部水域连续发生5起人员死亡突发事件;辖区所有水域水上施工(水上爆破、大坝合龙、水库开闸放水)等影响船舶航行安全的信息;特大凌讯的信息。

  预案要求,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及暂时无法判明等级的水上突发事件后,事发地水上搜救应急指挥机构在采取救助措施的同时,应立即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发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要在2小时内分别上报省人民政府和交通运输部。(讯息来源:山西省朔州市气象局)

中国公共公众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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