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离京出席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并对秘鲁进行访问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有效途径
学习贯彻三次全会精神在行动●“振兴路上谱新篇”|十八洞村的明白账

想得便宜赚差价 收购赃物难逃法网

发布时间:2014-05-15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公众全民讯(张庆元 朱晓盆)日常生活中,电动摩托车、三轮车被盗的事情时有发生,盗窃之人应被绳之以法,而收购赃物之人也难逃法网。河南省封丘县的林某明知被盗电动车是偷来的财物,仍来者不拒,予以低价收购并高价转卖得差价牟利,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哈密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法院查明:2013年10月25日,被告人林某在哈密市人民西路与环城路交汇处附近,以400元的价格收购刘某盗窃的安琪儿牌风尚型踏板电动车一辆,经鉴定,该电动车价值3465元。2013年10月28日,被告人林某在哈密市人民西路与环城路交汇处附近,以370元的价格收购刘某盗窃的大阳牌风尚型踏板电动车一辆,经鉴定,该电动车价值3168元。2013年10月30日,被告人林某在哈密市天山西路迅浪网吧门前附近,以300元的价格收购刘某盗窃的吉圣牌中沙型踏板电动车一辆,经鉴定,该电动车价值3648元。被告人林某收购赃物价值共计10281元。

  林某明知电动车是刘某偷来的财物,仍来者不拒,予以收购并转卖得差价牟利,终究受到了法律的制裁。2014年4月18日,哈密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林某犯盗窃罪,向哈密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上述事实,被告人林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公安机关的抓获经过、户籍资料、扣押及发还物品清单、被害人的报案及陈述、辨认笔录、涉案物品估价鉴定意见书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哈密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赃物而予收购,收购赃物价值共计10281元,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有自首情节,依法从轻处罚。遂判决林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法官提示:作为从事收购行业的经营者还是普通公民,一旦发现有人销售赃物,应拒绝予以收购,发现并及时报警;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明知是赃物仍予以收购,就等于是纵容犯罪,最终只能自食恶果。(讯息来源:哈密市人民法院)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