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离京出席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并对秘鲁进行访问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有效途径
学习贯彻三次全会精神在行动●“振兴路上谱新篇”|十八洞村的明白账

使用窃听设备帮助驾校学员通过考试牟利获刑

发布时间:2014-04-30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公众全民讯(陈玉 蓝江安)利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帮助驾校参加理论考试的学员顺利通过考试,本想借此脱贫致富,殊不知竹篮打水一场空。日前,李某因犯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被没收相关器材及非法所得。

  2012年10月,生活无着的李某从朋友处掌握了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使用方法,于是从网上购买了7套器材来到四川广安,寻找牟利对象。

  2013年4月以来,李某采取在考生身上安装摄像头、接听器、发射器,再给考生戴上耳机的方式,待考生进入考场后,开启摄像头,将试题发往其所在地的显示器上,然后把试题做完后通过安装在考生身上的手机传输给考生。至案发,李某为多名参加理论考试的考生提供作弊帮助,并获取了不菲的利益。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国家法律规定,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为驾校考生理论考试作弊,从中牟取利益,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人民法院对公诉机关指控罪名予以支持。李某使用违法手段不仅没有赚到钱,还把自己搭了进去。(讯息来源: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检察院)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