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离京出席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并对秘鲁进行访问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有效途径
学习贯彻三次全会精神在行动●“振兴路上谱新篇”|十八洞村的明白账

汝阳县法院诉讼服务意向制度为民、便民、利民

发布时间:2014-01-15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  字体大小[ ]

  公众讯 1月13日,汝阳县法院在诉前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仅用了7天时间就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诉前调解中的司法便民之举与调解法官的高效务实精神,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和好评。

  原告王某某与被告李某某离婚纠纷,原告到汝阳县法院院申请立案,当被告知汝阳县法院实行的诉讼服务意向制度后,当事人自愿选择了由法官诉前调解的方式,案件在当天便流转到了诉前调解法官手里。该案承办法官是具有丰富审判经验的资深法官魏柏群,他在第二天就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调解,凭借多年的调解经验,并不厌其烦的做当事人的工作,历时7天便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当天就拿到了调解书。当事人拿到调解书后,对我院创新的诉讼服务意向制度这一司法便民举措赞不绝口,既节省了他们的诉讼成本,又缩短了办案时间。

  为进一步提高诉讼服务质量,满足当事人诉讼服务需求,汝阳县法院创新司法为民机制,以新落成的诉讼服务中心为平台,自2013年11月1日起,决定实行诉讼服务意向制度。法院依法为申请立案的当事人提供多种纠纷解决途径,根据当事人自愿选择提供相应的诉讼服务,从而快捷解决纷争,真正做到了司法为民、便民、利民。  ( 作者:汝阳县人民法院 常静然 袁 怡)

中国法院新闻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