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离京出席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并对秘鲁进行访问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有效途径
学习贯彻三次全会精神在行动●“振兴路上谱新篇”|十八洞村的明白账

烟台中院开出新民诉法施行后首张“伪证罚单”

发布时间:2013-06-25  来源:中国法院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法院网讯 (旷翔宇) 近日,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出了新民事诉讼法修改后的首张“伪证罚单”。

  烟台居民马某因提供伪证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被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处以5000元的罚款。在社会诚信底线屡遭挑战的今天,法院此举意义重大。

  证据是法官查明案件事实的基本依据,民间俗语所谓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形象地彰显了证据在诉讼中举足轻重的地位。然而,由于现代社会中部分单位和个人的信用缺失,以及种种经济利益的驱动,诉讼中出具伪证的行为时有发生,干扰了正常的诉讼秩序,影响了司法公正,严重践踏了法律的尊严。

  对此,烟台中院的法官表示,针对作伪证等违法行为必须予以严惩,让作伪证者付出沉重代价。

中国法院新闻网摘编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