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涞源县回应龙家庄村民举报村支书占用千万补偿款 称不可能
全民公众讯 近日,本网接到河北省涞源县水堡镇龙家庄村民以题为《河北涞源:经济问题上千万元的“最牛”村支书》的投稿。村民投稿内容涉及到整个龙家庄村民权益和利益,情况非常严重,本网采编人员便将情况反馈给保定市纪委以及涞源县有关部门。涞源县相关部门非常重视,2012年6月23日,涞源县委宣传部刘副部长、水堡镇矿业管委会段主任、涞源县公安局水堡镇派出所张所长、水堡镇侯镇长针对村民反映的相关问题作了回应。
河北省保定市涞源县水堡镇龙家庄村民反映称,该村支书李君一人组成家族式的村委会领导班子,不用村民选举,村民也无法选举,支书、村主任一肩挑,连任五届至今,被村民称为“村中一霸”,并充当企业“家丁”;全村村民上千万元的补偿费不知踪影,村民怀疑巨额补偿款被其占用,但敢怒而不敢言。村民甚至说:“龙家庄村成了他一人说了算的‘独立王国’”;龙家庄村区域内的七家铁选厂堆放废料的尾矿存在安全隐患,地方政府为了企业利益,没引起重视,现已威胁到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权益遭到侵害,村民向相关部门反映无果采取过激行为,被公安机关“光身”带走,公安机关以涉嫌扰乱社会秩序罪立案予以抓捕,并网上通缉。弱势群体的村民已是万般无奈。
村民反映的相关问题,涞源县相关部门作了回应:
水堡镇侯镇长首先向本网申明:一旦发现三名在逃人员必须向涞源县公安机关举报等等,好像是来抓逃犯的。然后说明该镇是严格按照《选举法》执行的,李君是经党员和村民选举产生的。“支书、村主任一肩挑”,是合法的。“家族式的村委会领导班子”是因为龙家庄太小,都是亲戚很正常,连犯罪嫌疑人XX都与李君是亲戚呢。不存在任何违规违纪现象。李君是否占用村民的补偿费,有账可查的。现在村民租地协议到期,镇上和村上一定要与村民协商续签协议,不会强行租用。
水堡镇矿区管委会段主任说明情况:龙家庄首先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争取村民同意,不存在强行租地现象,然后是村委会与企业签协议,村民代表不用与企业签协议。邻村半道沟享受28万元补偿款的问题,是近年来物价上涨的原因。关于龙家庄村民怀疑李君将八道半沟上千万元的补偿费非法占用的问题,是不可能的。因企业是将全部款项打到村账上了的。至于打了多少,段主任说材料忘了带上,搞不清楚。但他相信李君不会占用。尾矿在四年前是因排水管堵塞造成部分垮塌,没造成人员伤亡,虽在山上,但安全性是通过权威部门鉴定了的,不会垮塌。村民不懂而担心垮塌,可以理解。
涞源县公安局水堡镇派出所张所长:龙家庄几位村民带头煽动村民闹事,公安机关以涉嫌扰乱社会秩序罪立案予以抓捕,公安机关不存在野蛮执法。村民连续闹事,找企业的麻烦达五次,最大的那次是3月27日当天就为企业造成一万多元的直接损失,至于村民拉闸断水等对企业当天造成的停产损失,物价部门正在调查。说明企业一直在生产。但段主任说明:“为了配合工作,企业从3月5日到4月26日为停产时间”,企业违背承诺,在问题还未得到解决之前擅自生产,激起村民不满。
涞源县委宣传部刘副部长:现在保定纪委和涞源县纪委已介入调查,相信会把情况查清楚的。
村民与企业的合同到期,企业在未谈妥续签合同的情况下继续生产;赔偿不到位;村民反映村支书李君以及村委会问题等等原因。地方政府能解决而不妥善解决,村民作为弱势群体只有被迫去找企业,但又面临涉嫌扰乱社会秩序罪。相关部门关心经济发展、企业损失,谁来关心村民因维权造成的损失呢?可见涞源县有关部门的作为存在的众多疑点,本传媒不便评说,还是让社会各界正义人士去评论吧!
解决社会和群众矛盾,只有建立快速解决问题的通道,提供人性化服务,才能及时化解矛盾,营造和谐社会。当前有些地方热衷于建章立制,动辄强调按章办事,把民众推来推去,把小事变成大事,把民事纠纷变成刑事纠纷。
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都必须遵循简单主义,以最小的成本解决现实问题。假如没有简单主义的思维方式,没有实事求是的工作方针,没有面对百姓解决问题的意识,那么,越是复杂的规章制度和方案,越难以解决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只有真诚面对所反映的问题,才能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和未萌芽状态,构建和谐社会。
中国公众新闻网责任编辑:方华
河北省保定市涞源县水堡镇龙家庄村民反映投诉原稿链接:
河北涞源:经济问题上千万元的“最牛”村支书
他一人组成家族式的村委会领导班子,不用选举,也无法选举,支书、村主任一肩挑,连任五届至今,被村民称为“村中一霸”,并充当企业”家丁”。村民怀疑上千万元的补偿款被他占用,但敢怒而不敢言。全村成了他一人说了算的“独立王国”,村民甚至听见这位“土皇帝”的脚步声都吓得瑟瑟发抖,龙家庄村民怨声载道。
河北省保定市涞源县水堡镇龙家庄88位村民联名上书。
家族式的领导班子
长期违法乱纪竟无人管
在河北省保定市涞源县水堡镇龙家庄村,村支书李君带领自己的家族、亲戚组成了村委领导班子。(见下图)
龙家庄村委会家族式的领导班子。
李君,任村支书兼村主任 。龙朝,任村副主任。 龙小喜,任村副书记。龙成喜,任村会计。胡永军、王伟都是村委委员。村副主任龙朝是李君大妹夫的哥哥(李君的大妹子是龙朝的三弟媳妇)。副书记龙小喜是李君的姑表妹夫(李君的姑表妹是龙小喜老婆),龙小喜的大姐又是李君二弟媳。村会计龙成喜是副书记龙小喜的叔,也是龙朝的侄子。村委委员胡永军是李君姑表兄弟,村委委员王伟是胡永军和村副书记龙小喜的姐夫,王伟和龙小喜又是连襟 。
这样的领导班子要是能真正为村民办实事,村民也就认了。但他们在李君的带领下,不为村民办实事,长期横行乡里、鱼肉村民,怨声载道的村民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长期遭受恐吓和不公平待遇。
令村民不解的是:全国都存在换届选举,而龙家庄村的选举却是一纸空文,龙家庄也曾经召开过选举大会,但只要不按照李君的意图参选,他就要采取一切措施以达到他独揽大权、支书和村主任长期一肩挑的目的。那么,来源县的县委书记、县长为什么要参加换届选举呢?为什么不是县委书记、县长一人一肩挑呢?
在选举时,李君首先要做的是威胁村民,必须选他,连镇干部都要听他的。在一次选举会上,一位多少有点正义感的镇干部没按照他的意图办事,村委委员胡永军的母亲竟当场搅乱会场,破坏了选举,从而达到李君支书和村主任长期一肩挑的目的。
明目张胆地违背《选举法》,家族式的村委领导班子。并且李君可以连任五届至今,还不用村民选举,可见,他享受的待遇比中央干部还高。违法乱纪的事件历历在目,却长期无人敢管,这在全国都属罕见。难道真像李君所言:市里、县里、乡里都有他的‘保护伞’,公安局都要听他的。
在一次党员会上,年龄已77岁,重病在身的老党员龙XX与李君理论,被李君的儿子当场殴打,被人拦住(当时乡党委干部在场),像这样横行乡里、鱼肉村民的贪官恶棍, 村民敢怒不敢言。
村支书充当企业“家丁”
大势敛财竟说是便于管理
龙家庄村位于保定市西北部,恒山和太行山交界处,是革命老区,全村400多户,1320人。2003年以来,金龙等七家铁选厂陆续入驻龙家庄村进行建厂选矿。先后占用破窑沟、大全方、小全方、小黄花、小黄花沟、小马尾中沟和窑鹏沟等共计九条沟,总面积万余亩。其中林地3000余亩,毁坏幼树8万余株,成林树7000余株,挂果核桃树500余株,占用耕地300多亩,其中水浇地180亩,黄泉沟、溢仗沟属国家飞播区,大面积树林遭到毁坏。
金龙等七家铁选厂入驻龙家庄村建厂后,每个厂都要按月给村支书李君支付工资,但他并不去上班,形同收取“保护费”。各厂都要在他的私人加油站加油以及在他的酒店消费。如此一来,村支书李君就心甘情愿地变相充当了以上各企业的“家丁”。 连村民要到选厂打工都要通过村支书李君同意才行。企业要租用村民的合法承包地、林地建铁选厂,本该由企业方与村民恰谈租地协议。可李君却利用村委会的特权忽悠胆小怕事的村民,不让企业与村民直接接触,他要以村委会或私人名义与村民签订合同,价钱和合同约定条款都是他说了算,村民无讨价还价的权力,一切都是所谓的行政强制行为。至于他与企业方签订的价额是多少?咋约定?村民至今都无权知道。村民质疑:企业用地,为什么要村委会和李君与村民签协议呢,李君的回答是“便于管理”。是“便于管理”还是便于自己敛财,只有李君自己心中明白。令人难以理解的是,作为村上“父母官”,在所谓的“便于管理”的前提下与村民签订的协议,却并未帮村民着想,完全站在替企业牟利的一边,再次暴露了他替企业当“家丁”的本来面目。村民的《租地合同》中都有这样的字样:“甲方:村民委员会,乙方(村民),… …乙方同意将…地租给甲方,租期…年。水地每亩每年800元,耕地每亩800元,林地每亩350元,荒地每亩200元… …期满后,甲方继续使用,按上诉办法执行,如不使用需付一年的复耕费。按租地费付给乙方。”。该约定暴露出一个不公平的合同:期满后,主动权仍在甲方,村民无权选择终止或继续履行合同;8年前的物价与现在物价不知涨了多少倍,但还是“按上诉办法执行”,村民只能靠甲方的良心发现,无权要求增加租金。也就是说:甲方喜欢租多久就是多久,至于租赁费吗,甲方高兴给村民多少就是多少。公平吗?(见下图)。
不公平的合同
李君直接与村民签的不公平的合同。
村民怀疑上千万元补偿费被村支书李君占有
2003年金龙等七家厂陆续进入龙家庄,租地建选厂,租地合同是2011年底到期,村民只得到部分土地补偿费,这八年的荒山荒沟租用费、污染费,村民未得到分文。听说后续租用合同(2012——2027年)15年,这15年的租用费是多少,村民更不知晓,同样分文未得。 铁选厂投产后,污染非常严重,灰尘四处飞扬,树木死亡,蔬菜不能食用,农作物遭受严重损害。七家铁选厂占用了村民九条沟,其中有八条半沟属龙家庄村所有,其中水堡村有半条沟与龙家庄村同样受到污染,但离厂区较远,竟享受28万元的补偿费,离污染源较近的龙家庄村村民至今未得到分文补偿费。邻村的龙门村有一小沟,村民竟享受70万元补偿;姚芋口村有200—300米长一条沟,享受100万元补偿费。龙家庄村被占的每条沟都要比别村的沟要大的多,有的甚至要大十几倍,而且距离污染源最近,根据别村的价格和物价、地价上涨情况,龙家庄村的八条半沟,村民所得补偿费应为上亿元。为此,村民也去问过企业方,企业方说是已经补偿,但村民未得到分文,村民怀疑是被李君等人将这笔巨款非法侵占。村民问李君这笔钱哪去了,他竟直接说:“被我贪了,告我去,要枪毙枪毙我,你们管不着,在骂,这是阶级斗争和政治斗争”。
村民XX玉1983年承包小黄泉沟、次叶沟两条荒山沟300亩,承包期为50年,他20多年来精心耕作,栽培的幼树已成林,为给铁选厂提供场地,被村干部李君滥用职权,强行收回。不知是转卖还是转租给铁选厂,承包人XX玉未得到分文补偿。20多年心血被李君毁于一旦。XX玉找李君论理无果,便找厂方讨说法,反遭保安毒打。
视村民生命为儿戏
尾矿山下100多位村民担心“被掩埋”
龙家庄村的附村,村里有100多位村民长期遭受XX铁选厂灰尘、噪声的污染,已经苦不堪言。头顶还有两个尾矿,由山下越堆越高,已快到山顶了,惧怕尾矿垮塌是村民的一块最大的心病。尾矿是铁选厂生产后留下的废料,松如流沙,村民担心尾矿一旦垮塌,整个村庄就会被掩埋,后果将不堪设想。在现场可见,第一个尾矿,矿坝基层石头堡坎约100米高,坝内各层坡度平坦,矿顶平坦处约50亩,虽已快到山顶,但看似安全,从建坝至今未垮塌过,村民都不太担心。但第二个尾矿就另当别论了,坝基石头堡坎只有30米左右高,坝基很陡,只能步行上山,坝高已超过500米,坝顶已形成200亩左右的旱沙湖,17根管道往湖中抽放废矿砂浆。因在4年前,该尾矿坝曾经垮塌,虽无人员伤亡,但已毁坏大片良田,从那以后,村民随时担心尾矿垮塌,整个村庄将会消亡。多次找村支书李君协商,并要求搬迁,但因为李君的家并未在山下居住,不会危及到他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明知存在安全隐患,也拒绝向上级反映村民诉求。尾矿下的村民生命财产谁来维护?
村庄上面的两个尾矿已堆至山顶,随时威胁村民生命财产安全。
尾矿片段
尾矿形成旱砂湖
排矿砂浆形成尾矿
村民正当维权反遭牢狱之灾
天理何在?
公民维权有公力求助和私力求助两种,公力求助即是权益遭到侵害时,先找行政机关解决,解决不了,就走司法程序,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私力求助即是采用最直接的方式,找侵权行为责任者直接讨说法,这种做法风险大,最易落入强势设的圈套,导致有理反成无理取闹,甚至惹来牢狱之灾。而今,公力求助中司法程序太慢,是“远水难救近渴”,等到几年官司打下来,“黄花菜都凉了”。 加之,部分基层干部工作消极,不能正确处理纠纷,甚至徇私枉法。所以,弱势群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大多选择后者, 这也是导致社会不稳定的因素之一。
面对龙家庄村的纠纷,村民是先礼后兵,向自己的“父母官”李君求助,当时李君若能放下自己“土皇帝”官架子,正确处理,纠纷本可避免。但他不但没有正确处理,反而继续充当企业的“家丁”。甚至替企业弄虚作假,恐吓村民作伪证。在大喇叭上公开恐吓村民“不听村上的话就是不听党的话,该抓”。这样的“父母官”如同企业为的一条狗,要他何用?
在铁选厂建设过程中还毁坏了利民工程千米灌溉渠———西沟段渡槽,导致水地不能灌溉,成为旱地。自铁选厂入驻龙家庄以来,国家、集体和村民的财产都遭受严重损失。现在龙家庄村已被七家铁选厂包围,24小时生产,噪音、人畜饮水、空气污染时时侵袭村民身心健康;铁选厂堆集废料的尾矿坝大都建在村子上游,而且越筑越高,一旦垮塌,整个村庄就会消亡,时刻危及村民生命财产安全。尾矿下的村民已感觉到生存环境恶劣。又加之,村委会和李君代表企业方与村民签订的《租地合同》已超期,厂房继续使用不给合理说法。为了生存,为了下一代,村民多次找到李君,要求他代表全体村民找厂家协商,而李君推三阻四,不予理睬。村民无奈自发组织选举村民代表直接找厂家协商,而厂家拒绝与村民见面,不予答复。村民无奈再次找厂家协商,没料想,XX铁选厂组织工人、保安排成长队,手持“凶器”(生产工具)不让村民进入厂区,村民被迫吓退。村民的合理要求无人管。2012年3月27日,村民自发组织再次找XX公司协商,遭到XX公司强行阻拦,村民认为要早日解决问题,就得阻止其生产,村民到水泵房准备关水,在争执中,发生冲突,一名保安将村民龙富生打倒,致使龙富生住院,村民见此情景,情绪激动,寻找打人凶手,情急之下,部分村民追到厂区工人宿舍,在混乱中,一名保安受伤。协商就此告一段落。
村民求助无门,万般无奈,才有此过激行为,对厂房并未造成多大损失,相反村民自己损失严重。但确招来牢狱之灾,2012年3月29日晚10点,涞源县公安局在村干部李君的引领下将村民王小四、刘志抓走,警察抓人非常蛮横,将王小四打伤后光身带走,王小四之女身怀六甲,也被打伤住院,由于抢救及时才幸免流产。王小四之子王虎当晚给父亲送衣服也被扣押拘留。村民龙保忠、龙凤青、龙青利因当晚不在家,才躲过一劫。公安机关竟将这三位村民列为网上通缉人员。在王小四等人被抓的第二天,200余位村民自发到涞源县政府,乞求政府为民做主,不但未得到解决,村民王宝军反被拘留。难道一个村支书真的是如村支书李君所说:“市里、县里、乡里都有他的‘保护伞’,公安局都要听他的。” ?
孤寡老人(龙元良的妻子)本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自发去找选厂负责人理论的。可在村民被抓前,村会计龙成喜为了给村民收集“犯罪证据”,竟多次指使孤寡老人做伪证,让她说是被人胁迫去找选厂麻烦的。
弱势群体的权益遭受侵害时,相关部门又不妥善处理,村民无处说理,只有采取过激行为,却招来牢狱之灾,村民还有活路吗?厂方和村委会以及李君侵害了村民的合法权益,这是铁证如山的事实,引发本次村民集体讨说法的责任主体应该是谁?李君等人为什么得不到处罚?我国是法治社会,如此村主任却能逍遥法外,天理何在?
以上情况村民均都有证据。
龙家庄全体村民在“土皇帝”李君的压迫下已万般无奈,求助无门,强烈乞求社会维护公道,惩罚恶棍村干部,维护国家法律尊严。恳请网友帮助呼吁!谢谢大家!
以上反映投诉报料句句真实,如有不实,反映投诉报料人我及龙家庄全体村民承担所有法律责任,与本网无责。
投诉人基本资料: |
投诉人姓名: |
龙富生 |
身份证: |
13242419XXXXXXXXXX |
手机: |
137XXXXXXXX |
固定电话: |
031XXXXXXXX |
QQ号码: |
XXXXXXXXXX |
单位名称: |
龙家庄村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涞源县水堡龙家庄村 |
邮箱: |
[email protected] |
投诉IP: |
XXX.1XX.XXX.XX |
投诉时间: |
2012-06-13 22:25:03 |
被投诉人基本资料: |
被投诉人姓名: |
李君 |
电话/手机: |
150XXXXXXXX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涞源县水堡龙家庄村 |
被投诉单位: |
龙家庄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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