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全影视文化传媒与佘勇同志解除合作关系的声明
众全影视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及旗下网站解除与佘勇同志合作关系,现就解除合作合同事宜作如下声明:
一、根据目前佘勇同志的情况经众全影视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制作采编部研究决定,同意佘勇同志解除所签合作合同,双方合作关系终止。
二、佘勇同志所持本传媒旗下网站证件、介绍信、合同等所有资料作废,如它用或继续使用均无效。它用或继续使用均属佘勇同志个人行为,并承担一切因其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与本传媒公司及网站无关。
三、本声明具有法律效力。违反上述声明,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如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或向本传媒网站反映。
※ 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及有关部门监督核实,联系方式:www.中国法制传媒网.中国等网站(制作采编部/法律咨询部/发布广告部)监督核实广告采编人员身份网址: www.中国法制网.net
※监督核实广告采编人员身份联系电话:010-89525216。
北京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
监督核实广告采编人员身份邮箱:[email protected]
监督核实广告采编人员身份微信号:GAN160003(微信名:中国法制新闻网北京制作采编总部)
本传媒系列网站属多元发布,敬请多提宝贵意见!真诚感谢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领导对本传媒网的大力支持帮助与合作交流。
特此声明
众全影视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制作采编部
2024年8月3日
(注:以上声明禁止所有单位及个人转载或它用,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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