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离京出席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并对秘鲁进行访问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有效途径
学习贯彻三次全会精神在行动●“振兴路上谱新篇”|十八洞村的明白账

从案例通报看纪律要求 | 严防“退而不休”搞贪腐

发布时间:2024-05-16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字体大小[ ]

  从案例通报看纪律要求 | 严防“退而不休”搞贪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马洪萌

  广州体育学院党委原书记许宗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基建工程承揽、食堂承包、物业租赁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退休后仍不知止;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党组书记、厅长何健为官不廉,退而不休,利用拜年拜节、婚丧喜庆大肆收受礼金……近期,多起通报提及党员、干部“退而不休”搞贪腐的现象。

  党员、干部不管是在职还是离职或者退(离)休后,都要受到党的纪律约束,“退而不休”搞贪腐,或者利用在职时形成的影响力为他人谋取利益,最终都难逃党纪国法的严惩。

  2023年6月,浙江省海宁市对该市某局原副局长蒋某某立案审查调查。经查,蒋某某长期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和消费卡,退休后还以春节、中秋节礼名义继续收受商场购物卡,无偿使用企业提供的车辆和加油卡,并保留企业赠予的20万原始股,以期上市后套现牟利。2023年7月,已退休两年半的蒋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同年12月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党员、干部离职或退(离)休后,其原有的职权往往还会在一定范围、一定时期内具有影响力。”海宁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葛菊莲向记者介绍。梳理近年来查处的“退而不休”典型案例,有的党员、干部在职时利用职权为管理和服务对象违规谋利,退休后继续收受好处;有的退休后牵线搭桥、充当掮客,继续利用影响力为亲属或特定关系人打招呼办事;还有的违规从业,收股份领高薪,这些行为实质都是搞贪腐、谋私利。

  “个别党员、干部退休后的贪腐行为,有相关法规制度执行不到位等因素,也和其存在错误思想观念密不可分。”杭州市纪委监委第八审查调查室主任王斌分析,有些党员、干部认为退休后就可以脱离纪律约束、逃避监督,心存侥幸降低对自己的要求,最后破纪破法。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围绕进一步强化对党员、干部的全周期管理,完善对离职或者退休党员、干部违规从业、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影响为亲友谋利行为的处分规定。

  《条例》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充实对离岗后本人违规从业行为的处分规定。重庆市纪委监委法规室主任王昌奎介绍,该条款在违规从业内容中,增加“或者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表述,扩大了离岗后禁止违规从业范围,有利于对相关违纪行为及时予以惩戒和纠正。

  《条例》新增第一百零六条,对党员离岗后违规为他人谋利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其中,第一款规定了对“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行为的处分;第二款规定了对“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行为的处分。

  “修订后的《条例》对党员、干部离岗后的上述行为进行了专门规定,适用条款更加明确、精准,为解决执纪实践问题提供了标尺、指明了方向。”王昌奎告诉记者,完善上述条款,强化对党员、干部的全周期管理,进一步增强离职或者退(离)休党员的党性观念和党纪意识,警示党员、干部无论在职还是离岗,都要自觉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不仅自己要恪守党性原则、严守党纪法规,还要教育管理好亲属,绝不允许他们利用自己的影响力谋取私利。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的同时,在全周期管理上持续用力,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督促党员、干部无论在职还是退休,都要恪守党性原则、严守党纪法规,自觉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在退休或者离职前的谈话中,明确相关纪律要求,提醒督促党员、干部退休或者离职后也要严守廉洁纪律。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纪委副书记蔡晓云向记者介绍,近年来,五华区大力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联合多部门定期对离退休干部从业、兼职、有关亲属经商办企业行为、民间借贷等情况进行动态监督管理。

  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海宁市纪委监委对近年来查处的相关案件进行深入剖析,拍摄专题警示教育片,并组织党员、干部到庭审现场旁听,增强针对性与实效性,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完善制度建设,形成监督合力。“针对党员、干部退休后搞贪腐的问题,要深挖体制机制、权力运行等深层次问题,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严格落实干部任职回避、轮岗和离任审计制度,破除干部因在某个岗位任职时间过长而形成的关系网、利益圈,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及退休后的管理和监督。”杭州市纪委监委研究(法规)室主任陈晓华说。

中国廉政法纪网摘编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