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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买卖传播淫秽物品,触犯法律!

发布时间:2024-01-03  来源:公安部网安局  字体大小[ ]

   网上买卖传播淫秽物品,触犯法律!

  随着大数据、网络云盘、云计算等新型科技的兴起,新型载体对淫秽电子信息的承载与传播也快速增长。

  这种快速传播,破坏社会道德风尚,扰乱文化市场秩序,诱发犯罪行为。特别是对于未成年人,淫秽物品会对其身心健康造成极大的危害。

  案件详情

  前段时间,山西朔州山阴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网民杨某使用多个社交平台账号向多个群发送淫秽视频和图片,有传播淫秽物品的重大作案嫌疑。

  经查,杨某为了满足个人欲望,不断收集淫秽视频和图片,并使用社交平台账号,向个人及群内传播淫秽信息,同时与他人进行淫秽资源互换。

  经核实,杨某通过社交平台共买卖、传播淫秽视频132 部,淫秽图片52张。

  网安民警在调查中进一步发现,杨某还向未成年人发送淫秽视频,并诱使未成年人向其发送裸照及开裸聊视频进行金钱交易。同时,杨某还通过线上介绍卖淫嫖娼,诱使未成年人卖淫并拍摄。

  犯罪嫌疑人杨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和介绍卖淫罪。

  目前,山西朔州网安已依法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图片 | 网络截图

  素材 | 甘肃网警

中国法治新闻网摘编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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