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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挂牌督办3起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

发布时间:2022-12-13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公众号  字体大小[ ]

  最高检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第二批3起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

依法从严合力打击

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最高检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第二批

3起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

  为依法严厉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全力推进“拔钉”“断流”等专项行动,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第二批3起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全力缉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头目和骨干,切实维护良好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部署,密切配合、多措并举,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从严、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深挖电信网络诈骗集团幕后“金主”,打击惩处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今年6月“拔钉”行动开展以来,国务院联席办先后将470余名电信网络诈骗集团头目和骨干纳入重点缉捕范围。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已抓获其中240余名,检察机关已批准逮捕150余名、起诉80余名。在公安部A级通缉令公开通缉的12名电信网络诈骗集团重大头目和骨干人员中,公安机关已抓获10名,检察机关起诉6名,其他犯罪嫌疑人正在全力缉捕中。

  为依法严厉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嚣张气焰,最高检、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了第一批5起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相关地方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加强研判分析,强化协作配合,推动打击工作取得阶段性重大进展。其中,浙江“12·30”电信网络诈骗案已抓获11名主犯,判决4名。主要组织者葛某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3名主犯均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福建“4·09”电信网络诈骗案已抓获主犯李某滨,深挖发现的另外三个诈骗窝点,陆续抓获相关组织者、管理者10人,均已提起公诉,同步查扣涉案财物价值2亿余元。河南“6·20”电信网络诈骗案已抓获公安部A级通缉令通缉的在逃人员张某龙,并抓获周某辉等4名犯罪集团幕后组织者,均已提起公诉。湖南“8·07”电信网络诈骗案已抓获曾某波等4名诈骗集团主犯,全链条打击为诈骗集团非法提供“两卡”等帮助的犯罪团伙,已起诉犯罪嫌疑人39名。重庆“6·15”电信网络诈骗案已起诉诈骗犯罪嫌疑人100余名,查封、扣押、冻结境内涉案资产6000余万元。

  工作中,最高检和公安部建立了常态化挂牌督办工作机制,并于近日联合挂牌督办第二批3起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这3起案件分别是浙江桐乡“3·03”电信网络诈骗案、湖北咸宁“3·03”电信网络诈骗案、四川南充“4·01”电信网络诈骗案,这是今年以来“拔钉”“断流”等专项行动中的重点案件,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危害严重,目前仍有部分犯罪分子畏罪潜逃、逍遥法外。

  最高检、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全国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全力抓捕、从严惩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头目和骨干,坚决“打财断血”,有力斩断犯罪链条,全力追赃挽损,切实守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财产安全。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正告相关违法犯罪嫌疑人,认清形势、珍惜机会,不要心存任何侥幸,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最高检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的

第二批3起特大跨境

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1.浙江桐乡“3·03”电信网络诈骗案

  2021年7月,浙江公安机关在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线索开展集中研判时,深挖出一个盘踞在境外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公安机关初步查明,该犯罪集团在境外商业园区设立虚假公司,组织人员偷渡到境外从事诈骗活动,通过在境外搭建的虚假网络投资平台对我国公民实施诈骗。

  2.湖北咸宁“3·03”电信网络诈骗案

  2021年4月,湖北公安机关在侦办本地案件时,深挖出一个盘踞在境外,专门为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提供洗钱服务的“地下钱庄”。公安机关顺线追查,发现一个通过冒充金融公司客服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集团,初步查明作案800余起。该诈骗集团与境外“地下钱庄”长期勾连,形成“境内引流推广一境外实施诈骗一地下钱庄运作一赃款回流境内”的犯罪链条。

  3.四川南充“4·01”电信网络诈骗案

  2021年2月,四川公安机关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线索入手,深挖出盘踞在境外的10余个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涉及犯罪人员800余名。经查,这些犯罪团伙从国内招募人员赴境外从事诈骗活动,利用虚假投资App,通过网络交友、诱导投资等方式对国内公民实施诈骗。

中国法治传媒网摘编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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