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离京出席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并对秘鲁进行访问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有效途径
学习贯彻三次全会精神在行动●“振兴路上谱新篇”|十八洞村的明白账

四川曝光6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9-05-12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字体大小[ ]

   原标题:四川曝光6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

  近日,四川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6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1.武胜县交通运输公司原经理李隆光组织、参与恶势力犯罪问题。2012年以来,李隆光与朱某、蒋某等人组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数十次组织郑某、熊某等数十名人员,到澳门、韩国等地赌场实地赌博,在武胜、重庆等地参与赌博,从中赚取赌场返利“洗码费”。同时,李隆光等人还在南充等地聚众赌博,盈利金额巨大。为逼迫赌博人员偿还债务,李隆光等恶势力多次有组织地采用殴打、非法拘禁等暴力手段,以及滋扰、纠缠、侮辱、恐吓等软暴力手段,在广安等多地为非作恶,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2019年3月,广安市公安局以涉嫌敲诈勒索罪、赌博罪、寻衅滋事罪对李隆光移送审查起诉。李隆光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月,李隆光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处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宜宾市原安全监管局煤矿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周世政收受涉黑人员贿赂,为其煤矿提供帮助问题。2008年至2018年,周世政利用其担任珙县安监局局长,宜宾市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煤矿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的职务便利,收受他人现金共计747.6万元。其中,2009年至2012年期间,周世政以帮忙处理罚款等为名,多次收受涉黑团伙所属煤矿业主现金14万元,为请托人在煤矿的复工复产、安全检查、事故处理等方面提供帮助。周世政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5月,周世政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绵阳市安州区原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岳兵收受涉黑人员贿赂,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011年至2018年,岳兵先后多次收受涉黑人员杨某现金共计62万元及茅台酒共计18瓶。2012年,岳兵担任涪城区公安分局局长期间,在处理杨某涉黑团伙“4·27西园村”群体性案件中故意徇私,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致使犯罪嫌疑人逃脱法律追究。岳兵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月,岳兵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西昌市公路运输管理所稽查四队原队长阙杰为非法营运团伙充当“保护伞”问题。2015年8月,阙杰联系曾在组织非法营运过程中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刑拘的人员赵某,称自己分管西客站片区非法营运整治工作,示意赵某继续到西客站从事非法营运,并提出收取好处费的要求。经商议,赵某每月给阙杰5000元。之后,赵某组织李某等人在西客站非法营运。从2015年9月开始,赵某按照约定,在每月10号前以现金方式给阙杰5000元。阙杰对赵某团伙非法营运车辆降格处理或不予查处,对不在赵某团伙下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进行扣留查处,通过选择性执法,排除赵某团伙竞争对手。阙杰收受赵某现金共计9万元。阙杰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7月,阙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雅安市雨城区大兴镇党委原书记严文高为黑恶势力人员充当“保护伞”问题。大兴镇前进村申某,存在多次纠结人员组织实施敲诈勒索、非法采矿、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恶劣行为,且曾因妨害执行公务和殴打他人被刑事拘留、因寻衅滋事被劳动教养一年。2016年底,在大兴镇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时任大兴镇党委书记严文高通过积极推荐申某为候选人,安排人员迫使申某的竞选对手退出竞选等方式,帮助申某成功当选前进村村民委员会主任。2017年5月,申某为表示感谢送给严文高现金10万元。严文高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3月,严文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金川县俄热乡依斗村村民委员会原主任卫红等人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涉恶问题。2016年6月至2018年1月,卫红长期带领格西某和李某等人,采取暴力、强买强卖、聚众滋扰等手段,在金川县俄热河流域电站开发等工程建设中,阻碍和打砸外地运输车辆;强揽工程运输,非法销售油料;以施工方未通过俄热车队安排运输为由,勒索施工方“违约金”、收取“协调费”。卫红等恶势力团伙严重阻碍施工,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卫红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2月,金川县人民法院以强迫交易罪,判处卫红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万元。2018年8月,卫红受到责令辞职处理。(四川省纪委监委)

中国公众信息网摘编崯嶧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