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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安吉县孝丰镇邮电弄直管公房拆迁悲剧

发布时间:2010-10-26  来源:全球公众传媒/public journalism  字体大小[ ]

民生工程下的民不聊生

金华(联系电话0572-7763XXX)

——记浙江安吉孝丰镇邮电弄直管公房 


 
      我等是浙江省安吉县孝丰镇邮电弄直管公房承租户,各承租户承租期限均达十多年乃至几十年不等,住户以老年人居多。

今年我处直管公房被纳入城市房屋旧城改造,称为民生工程。在2010年4月29日收到安吉县房地产管理处下达的拆迁告知书,要求我们承租户在2010年5月20日前签署安吉县房地产管理处直管公房(承租户)租赁关系解除协议,并腾空房屋。

      其完全不遵照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对我们进行拆迁、补偿与安置,租赁解除协议里对回迁事项仅以“凡条件符合可续租”一笔带过,真正的回迁是要签回迁合同的,而我们的房屋使用证已于去年年底被孝丰房管所以换证为名收回,今年去讨要才被告知,房屋使用证已被房管处给作废了。

      为此事我们已向房管处、建设局、县领导多次反映,并以递铺北港直管公房改造为例,要求其遵照国家及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对我们承租户进行拆迁补偿与安置,最终建设局及县政府给我们的回复是:公房改造拆迁有两种概念,属于商业性质的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落实,属于公房改造项目的不需要拆迁许可证,不需要走拆迁程序,并声称此次改造他们是合理合法的。

      我等认为其公房改造是公共利益的需要,其改造已经涉及拆迁,其拆除改建已经涉及住户群众的根本利益,根据国家政策并结合项目实际,在旧改项目实施时,其应以人为本,依法拆迁,而其对我们连临时安置及补助都没有,严重侵害了我们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此时孝丰镇邮电弄直管公房已经大部分被拆,有些没拆的住户们通讯通电被严重的人为损毁,请问大家有见过这样改造的吗?

     其是名为改造,实为违法拆迁,如今房子没了,当地政府又不给老百姓一个安生之处,也不按正常拆迁程序走,让老百姓住哪?让老百姓怎么办?


阴谋?预谋—记浙江省安吉县孝丰镇邮电弄直管公房改造

     直管公房改造很多人都不了解,我起初也一样,更别说像我母亲及那些阿姨伯伯们了。先前我发了两篇博客blog.sina.com.cn/xiaofengren1有些朋友打电话来说对直管公房不了解,直管公房属于国家公房的历史遗留问题,拆一块少一块,其不同于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房,直管公房有房屋使用证,相当于私人的房产证,这本证保障了直管公房承租人对直管公房的居住权和使用权,房管部门只有管理和换证的权力,没有废证的权力,只有当直管公房改造拆迁时,按照国家政策与房屋承租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再签订解除租赁合同,与此同时原房屋使用证作废。 

     此次浙江省安吉县孝丰镇邮电弄直管公房改造完全不遵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安吉县房管处于2009年年底以换证为名收回了我们的房屋使用证,于2010年4月29日突然下达了拆迁告知书,随即要求我们签订解除租赁合同,这时我们才意识到当初的换证是阴谋。

     我于2010年6月4日前去安吉县房管处,丘处长起初拒绝回答我,其一定要求我七十多岁的母亲专程从孝丰赶到递铺,并从下午两点等到五点他才出现,并称原房屋使用证依据不足,已被他废掉,废证的依据是安吉县房地产管理处文件,他是代表政府行使权力,我问是否全国都这样,他说别的地方他不知道,他只知道安吉是这样。试问地方上的房地产管理处文件可以作为依据来废除国家给我们的房屋使用证吗???

     由此我认为,从去年换证到如今的废证。再加上突如其来的改造拆迁,整个事件纯粹就是预谋好的。房管处利用百姓对直管公房的知之甚少,以欺骗威吓,软磨硬施等手段迫使许多承租户在没有签订直管公房改造补偿安置协议下,签了解除租赁合同,那些承租户到现在都没看到过我处公房改造的补助与安置方案,在我一再要求下才于2010年5月27日在安吉县房管处拿来了两张补助安置方案(见原博客附件2,附件3)。对比安吉县递铺港北段直管公房改造安置补偿,我处完全被剥夺了国家给我们的合法权益。

     安吉县发改委64号文件批复我处公房改造用于廉租住房建设。《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总则第二条:在本省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房屋拆迁,是指因实施城市规划或者因其他公共利益需要,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而拆除该地块上房屋的行为。而此次我处直管公房改造建设廉租住房正是公共利益需要,是为改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等建设的需要,为改善城市居民居住条件,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危旧房改造的需要。其一系列的改造拆迁程序及对直管公房的补偿安置(见条例四十二条)与法律责任在《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里全都一一概括,而安吉县建设局及政府部门却完全违背条例内容,这还是依法治县吗?

     因起初已解除租赁合同的承租户得知自身权益被剥夺了,而去讨要说法,安吉县房管处领导竟然给他们送礼以求平息,后又孝丰镇派出所出面,去向已签约的承租户家提取他们需要的伪证,想专门对付尚未签约的承租户,用如此卑鄙的手段对付无辜的百姓,天理何在?

     今再次特写此篇,如安吉县政府最终仍目无王法,金华与母亲将以生命为代价,向当地政府争讨一个“法”,希望广大网民为我作证。

此至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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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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