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离京出席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并对秘鲁进行访问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有效途径
学习贯彻三次全会精神在行动●“振兴路上谱新篇”|十八洞村的明白账

贵州省召开“两客一危”运输企业安全隐患警示通报曝光约谈会

发布时间:2017-06-02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

全国“安全生产月”暨“安全生产万里行”贵州省“两客一危”运输企业安全隐患

警示通报曝光约谈会在贵阳举行

 

会议现场

  全民公众讯(龚超 顾江涛)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月”暨“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部署, 2017年6月1日,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省安监局、省运管局联合召开贵州省“两客一危”运输企业安全隐患警示通报曝光约谈会,传达贯彻全国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安全生产月”及“安全生产贵州行”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通报当前贵州省交通安全严峻形势,曝光相关运输单位及个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警示大家及时落实整改措施,筑牢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第一道防线,切实推动切运输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及时排查排除交通安全隐患,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创建安全和谐的交通环境,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贵州省公安厅交管局范军副局长主持会议

  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副局长范军主持会议,通报了2017年元月1日以来全省“两客一危”重点车辆、运输企业、驾驶人的交通违法等安全隐患情况及2016安顺市紫云县“8.20”特大交通事故倒查追责处理情况,省运管局副局长罗卫华、省安监局监管二处处长王贤光到会讲话,就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了强调要求。

贵州省运管局副局长罗卫华到会讲话

  会议通报、曝光一批严重交通安全隐患。依托贵州交警大数据云平台,省公安厅交通安理局对进行了分析梳理,现予以公开通报、曝光,接受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监督,要求存在风险隐患的单位和个人引以为戒,警钟长鸣,推动企业、个人切实加以整改。

贵州省安监局监管二处处长王贤光到会讲话

  通报2016安顺市紫云县“8.20”重大交通事故倒查追责处理情况。

  2016年8月20日20时10分许,一辆牌号为贵GBC002的中型客车在紫云县境内209省道222km+300m处发生重大道路运输事故,造成11人死亡、2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861万元。

  经过事故调查组“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严格调查,认定紫云县“8·20”重大道路运输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驾驶人袁仁海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营运客车在行驶过程中连续接打手持电话、未集中精力谨慎驾驶、超速行驶,是导致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是安顺市佳和畅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紫云分公司安全管理混乱,表现在八个方面:一是动态监控形同虚设,2名监控人员未经培训考核,不熟悉动态监控操作规程,未能发现事故车驾驶人超速行驶以及驾车过程中连续接打手持电话等违法行为和乘客不系安全带现象;二是对承包经营车辆疏于管理,事故车辆系周明书、詹学勇等人承包经营,该分公司未对事故车辆的运行和维护保养等进行有效管理;三是未设立负责车辆技术管理的机构,未配备专业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对事故车辆二级维护管理不到位;四是未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未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五是未按规定提取、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六是事故车辆承运人责任险过期未及时续保;七是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未建立派车单制度;八是使用事故车辆开展包车客运业务未按规定向运管机构备案。

  该起事故倒查追责处理情况如下:

  (一)肇事驾驶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年。2017年5月23日上午9时,紫云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对“8.20”重大交通肇事案开庭审理,合议庭当庭进行宣判,对被告人袁仁海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

  (二)经过事故调查,有紫云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所长周奎勇,副所长王兴智,专职安全员吴鹏等3名机关工作人员因失职渎职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三)有事故车辆股东詹学勇、事故车辆绑定驾驶人王刚、安顺市佳和畅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紫云分公司专职安全员周光玉、安顺市佳和畅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紫云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周光羽、安顺市佳和畅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周怀劲、紫云县鸿运汽车维修有限责任公司质量检验员兼技术负责人张涛、紫云县鸿运汽车维修有限责任公司实际负责人任建莉等7名企业相关责任人因重大事故责任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四)有紫云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县海事处副处长文永兵,紫云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李登明,紫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兼一中队中队长李鑫,紫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钱刚等13人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行政处罚;

  (五)车主单位安顺市佳和畅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紫云分公司被处以100万元罚款。

  该起事故的惨痛教训警醒我们,事故预防工作事关千家万户,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都不容疏漏,运输企业的主体责任、驾驶人的守法文明驾驶责任、主管及监管部门的安全管理责任必须高度负责,狠抓落实,形成合力,才能确保避免重蹈别人的覆辙,才能让别人的鲜血成为我们的经验,而不是成为自己的教训。因此,交通安全责任大于天,必须做到如履薄冰、警钟长鸣,防能保一方平安。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