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离京出席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并对秘鲁进行访问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有效途径
学习贯彻三次全会精神在行动●“振兴路上谱新篇”|十八洞村的明白账

海关总署: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今年内基本实现

发布时间:2017-05-27  来源:中国公共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全民公众讯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7年5月26日(星期五)下午3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海关总署副署长邹志武介绍推进全国通关一体化有关工作情况,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陆克华介绍棚户区改造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海关总署副署长邹志武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透露,今年年内将基本实现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

海关总署副署长邹志武(刘健 摄)

  邹志武: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媒体界的朋友,下午好!

  “推进‘单一窗口’建设,实现全国通关一体化”,是今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的工作任务之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和要求,近年来,海关总署牵头,会同相关部委和地方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放管服”改革要求,以口岸管理相关部门自身业务一体化为基础,以“单一窗口”为依托,以“三互”大通关为机制化保障,共同努力实现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的通关协作,推动全国通关一体化取得积极进展。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全国通关一体化的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口岸相关部门自身业务一体化基本形成。公安部应用全国统一的出入境边防检查信息系统,统一边检执法执勤制度,基本实现边检业务体系一体化。交通运输部推广应用全国统一的船舶安全监督管理系统,全面实现船舶通关一体化。质检总局实现“通报、通检、通放”和“出口直放、进口直通”的检验检疫通关一体化。海关总署建设风险防控中心和税收征管中心,企业可在全国任一海关办理全部通关手续,口岸防控安全准入风险,95%以上的审价归类作业后移到货物放行后处置,海关全国通关一体化迈上新台阶。

  二是“单一窗口”进一步促进贸易便利化。17个省市建成“单一窗口”,企业可以通过“单一窗口”一次提交满足所有部门申报需求的数据,由系统后台分发,各部门并联作业,系统统一反馈结果,减少同类数据重复录入和在相关部门间来回奔波。为实现主要功能标准统一,包括货物申报、运输工具申报、税费支付等9大功能的“单一窗口”标准版正在推进建设,年底前实现所有口岸全覆盖。

  三是“三互”大通关协作机制成效明显。加强国际大通关协作助推“一带一路”建设,与沿线国家海关合作,努力推进互联互通、“关通天下”。各相关部委通过建设信用信息平台、推进联网核查、签署合作备忘录等形式,深化和拓展信息共享。扎实推进“一站式作业”,关检联合查验全面推广实施,国际航行船舶联合登临检查工作有序推进。

  四是外贸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不断完善通关诚信体系,相关部委对进出口企业实施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落实“双随机、一公开”,不让企业进“保险箱”。实施出口退税数据联网传输并取消签发纸质证明联,出口退税更加便捷。对全国查验没有问题的外贸企业免除吊装、移位、仓储等费用约5亿元,惠及企业16万家。制定并实施压缩货物通关时间三分之一的具体措施。

  下一步,海关将与有关部门加强协同,重点做好如下工作:一是打通“信息孤岛”,深入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年底前实现全国所有口岸全覆盖。建立进出境申报、物流监控、企业资信等数据共享平台,凡可通过口岸部门间联网查验的证件、资料不再要求企业提供,最大限度实现申报、查验、税费支付等各环节无纸化。二是深化协作共管,推进统一执法和联合执法。以信息共享为基础实施联合监管,推进跨部门一次性联合检查。将现行货物报关报检“串联”流程改为“并联”,探索多环节合一、扁平化的口岸管理新模式。强化跨部门、跨地区通关协作,实现在货物进出口岸或申报人所在地海关和检验检疫机构均可以办理全部报关报检手续。同时强化风险防控,确保通得快、管得住。三是突出降本增效,加大新技术装备应用力度,提高非侵入式、非干扰式查验比例。落实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继续清理口岸不合理收费,深入开展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工作,降低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减轻企业负担,营造良好的外贸营商环境。

  海关总署2016年6月启动以“两中心三制度”为核心内容的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试点,着力打造新型海关监管管理体制机制。试点以来,通过持续总结试点经验,陆续扩大试点范围,通关效能明显提升,通关时间不断缩短,通关成本有效降低。按照改革推进计划,2017年内要基本实现全国通关一体化。今年上半年将加快两中心建设并全面启用,实现全部运输方式和税则各章节的全覆盖。稳步推进“一次申报、分步处置”通关模式,深化税收征管方式改革,推进全国海关协同监管,让企业感受“全国海关是一关”。

  在此,我谨代表海关总署和于广洲署长,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海关改革工作的各相关部门、进出口企业以及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中国公共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