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离京出席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并对秘鲁进行访问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有效途径
学习贯彻三次全会精神在行动●“振兴路上谱新篇”|十八洞村的明白账

看着火车来了也不让被撞身亡 亲属索赔被驳回

发布时间:2017-05-24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火车来了不避让 造成死亡自担责

成铁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全民公众讯(周志刚 高超)近日,成都铁路运输法院依法对刘某林、刘某明要求成都铁路局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3万余元的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法院认定被告成都铁路局在二原告之兄刘某亮被火车撞死一案中具有法定免责事由,遂依法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二原告系死者刘某亮的弟弟。二原告诉称,2016年11月7日上午8时,其66岁的哥哥刘某亮到忠义镇赶集经过成渝铁路K136+960M铁路桥人行便道时被碎石绊倒,后被经过的火车撞死,被告成都铁路局对刘某亮的死亡应承担责任,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3万余元。

  5月10日,成铁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依职权调取了事发时列车机车头内摄像机拍摄的监控资料,并在法庭上播放质证,该监控视频资料完整地还原了事发经过:刘某亮发现来车后并未避让,而是直接跨入道心,蹲在铁轨中间,面朝来车直至与列车发生碰撞并死亡。证据证明,该起铁路行车事故系受害人刘某亮故意行为所致。

  《铁路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因铁路行车事故及其他铁路运营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人身伤亡是因不可抗力或者由于受害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铁路运输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违章通过平交道口,或者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造成的人身伤亡,属于受害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

  按照法律规定,在该起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成都铁路局具有法定免责事由。

  最后,成铁法院作出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