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离京出席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并对秘鲁进行访问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有效途径
学习贯彻三次全会精神在行动●“振兴路上谱新篇”|十八洞村的明白账

囧!在酒店订婚宴,婚期临近时酒店被抵债了……

发布时间:2016-11-11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全民公众讯(刘丹)玛纳斯县市民张某在本县某酒店付了订金为其女儿预订婚宴,没想到临近婚期酒店老板却因欠债将酒店抵付给某建筑公司,致使该酒店无法提供张某为其女儿准备的婚宴,一时让预备婚礼的新人一家顿时手忙脚乱。近日,玛纳斯县法院对这起餐饮合同纠纷一案作出判决,由被告该酒店老板返还原告张某1000元订金。

  2014年12月4日,原告张某来到某酒店,为其女儿于2015年3月21日的婚宴进行预订,遂与被告该酒店老板口头协商,由该酒店为原告提供酒席,原告支付酒席费用。原告于当日向酒店支付婚宴订金1000元,该酒店工作人员于同日向原告出具收据一张,内容为:“今收到张某2015年3月21日婚宴场地订金1000元 ”。该收据上加盖有该酒店发票专用章。因被告与案外人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之间存在经济纠纷,后被告与案外人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一致达成由被告将属于玛纳斯县某酒店的所有设备及酒店装修折价抵付其欠案外人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欠款的协议。因此,玛纳斯县该酒店已不具备举办婚宴等活动的能力。

  玛纳斯县法院经审理认为,2014年12月4日,原告张某与被告协商一致,由原告租用被告经营的玛纳斯县某酒店的场地为其女儿举办婚宴提供待客酒席,双方已形成事实上的餐饮服务合同关系。该合同合法有效。《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规定: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九十七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由于被告已于2014年12月9日将其经营的玛纳斯县银杏楼酒店的所有设备及装修抵付其欠案外人的欠款,其已不具备履行双方的餐饮服务合同的能力。被告的行为构成违约,致使原告拟定于2015年3月21日在被告经营的酒店内举办婚宴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因此,原告要求解除其与被告形成的餐饮服务合同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合同解除后,原告向被告支付的1000元预定酒席订金,被告应当向原告返还。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