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离京出席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并对秘鲁进行访问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有效途径
学习贯彻三次全会精神在行动●“振兴路上谱新篇”|十八洞村的明白账

父母欠债不还,能否执行子女财产

发布时间:2016-06-23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全民公众讯(杨奇)王某欠李某九万元借款,经法院判决后,王某拒不履行该判决,后被法院强制执行,由于王某没有可供执行财产,王某的儿子担心法院会执行自己的财产以抵偿李某的欠款。事情真的如此吗?

  其实,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五十七条之规定:“民法通则三十五条第一款中关于‘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是指合伙人以个人财产出资的,以合伙人的个人财产承担;合伙人以其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以其家庭共有财产承担;合伙人以个人财产出资,合伙的盈余分配所得用于其家庭成员生活的,应先以合伙人的个人财产承担,不足部分以合伙人的家庭共有财产承担。”从该法条可以看出,法院是否执行家庭成员的财产,一个重要的判断依据就是家庭成员是否共同生活,是否共同积累财产,所借债务是否用于共同生产生活。如果满足以上条件,那当然按家庭共同财产处理。执行子女的财产也就顺理成章。

  哪在什么情况下,父母所欠债务,不用执行子女的财产呢?其实,只要具备二个条件就够了,一是子女有独立挣钱的能力;二是你挣的钱和父母的钱是相互独立的,没有形成家庭共同财产,也就是你和父母分家过日子,你已成为独立的个体,这种情况下,父母欠债,法院也无法执行你的个人财产。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